关于开展2007年度特区内道路货运车辆审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7年度特区内道路货运车辆审验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局货运管理分局文件(深圳货运)
深交货〔2008〕1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特区内道路货运车辆
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特区内货运经营业户:
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的通知》(深交〔2007〕1740号)精神,为加强对道路货运车辆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运输安全,根据特区内货运行业的实际情况,分局决定,结合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四率”量化考核工作,开展2007年度道路货运车辆的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
由我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了新版《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
货运管理分局负责特区内注册的以下车辆的审验。
1.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容器、冷藏保鲜设备等)车辆(包括专用运输企业所属的普通货运车辆);
2.大型物件运输车辆;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4.拥有10辆以上(含10辆)普通货运车辆的货运企业的普通货运车辆。
二、审验时间
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
三、审验内容
审验的主要内容包括证件的有效情况、缴费和投保情况、违章处理情况、车辆技术情况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已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
具体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下简称《道路运输证》)的合法、有效性;
(二)上一缴费期(年度、季度、月度)道路运输管理费的缴纳情况;
(三)车辆违章记录及处理情况,凡有违法违章未处理的不予通过审验;
(四)检查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情况,内容是否齐全;
(五)是否按规定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六)是否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
(七)车辆外形、结构变动是否合法;
(八)货运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
(九)检查道路运输车辆安全行车、服务质量、车容车貌和清洁卫生情况;
(十)危险品运输车辆是否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是否按规定安装和使用GPS系统,检查GPS数据是否按规定(深交[2007]983号文)接入到市交通局交通运输行业GPS监控平台;
(十一)检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有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质量检验合格证;有无使用移动罐体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有无必须的应急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有无按《道路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的要求悬挂标志灯、牌;
(十二)经营业户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十三)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四、审验程序深圳货运(一)企业上报审验资料(资料目录附后);
(二)分局审验资料档案及现场检查车辆状况;(“四率量化”绿卡企业享受绿色通道,不挂卡企业抽查,未经考核的及挂红、黄卡企业严格把关逐台审验,危险品运输车辆逐台审验。)
(三)以上两项审验合格后,审验《道路运输证》(缴费、综合检测、二级维护情况)并加盖“审验专用章”;
(四)经审验合格的车辆,可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对查出的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教育、警告及处罚;对审验不合格的,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结束经复查合格方可继续营运;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对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为经营者办理变更手续。在办理审验手续期间,需签发《待理证》(道路运输证副页)的,有效期限不超过20天;车辆两年以上未经审验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上报市局运输处统一向社会公布;经营者无故逾期不接受、或拒绝审验的,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五、货运审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田生
副组长:谢俊烈、黄春生、王崇专
成员:叶容茂、李土金、侯建国、马慧勤、李进、王美英、林慧青、深圳市集装箱运输协会、深圳市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职责:负责审验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检查。
(二)下设五个审验工作小组
职责:具体落实审验工作。负责制定审验工作方案并开展动员和部署、审验资料的发放与收集,组织审验工作,建立行业档案,做好审验工作总结和审验档案资料的汇总与上报工作。
1.道路货运车辆审验小组
联络电话: 26861512 道路运输科
职责:负责特区内道路货运类普货及专用运输车辆审验。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验小组
联络电话:26676442 货运代理科
职责: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验。
对危险品运输企业及车辆的审验,采取集中力量逐一企业、逐台车辆审验方式,严格把关。
3.物流公司的货运车辆审验小组
联络电话: 26679705 场站科
职责:负责公司名称含有“物流”字样的货运车辆审验。
4.涉外运输车辆审验工作小组
组长:谢俊烈(兼)
成员:马慧勤、李进、王美英,三个口岸交管站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涉外运输企业客、货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办理证件、征收涉外运输管理费。
联系电话: 皇岗口岸交管站 83334866
文锦渡口岸交管站 25112571
沙头角口岸交管站 25220018
5.后勤保障及宣传报道组
联络电话:26861514 办公室
职责:负责审验工作的后勤保障和宣传报道工作。
六、年审工作有关要求
1.各审验小组、审验科室要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做到方便群众、高效运作、按时完成。
2.直接参与审验的工作人员应作到廉洁自律、勤政务实、业务熟练、服从指挥。
3.由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深圳市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抽调专人组成专家审验小组,并做好会员的组织工作和审验其它协助性事务。
特此通知深圳物流公司附件:2007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审验上报资料目录
二○○八年一月九日
以上为对深圳物流公司和深圳货运公司的申办道路经营许可证的通知。深圳货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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